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广州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商教字〔2020〕74号)要求,结合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年大创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事宜
(一)立项原则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学校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不断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级别
分为国家级训练项目、省级训练项目和校级训练项目三个级别。校级由学校评定,国家级与省级由学校择优推荐,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评定。
(三)项目类型和类别
项目按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按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创新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采用前期创新研究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项目仍在构想阶段,尚未开始运营和取得一定的成果原则上不予立项,项目立项后需经过2年以上实践并且取得相关营业执照才能申请结题)
4.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学校重点支持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各二级学院原则上限报一项创业实践项目。
(四)基本条件
1.项目一般面向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学生,能力突出的一年级学生亦可申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项国家级或省级大创项目,同一学生作为多个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视为无效;
2.申报人可以是学生个人,也可以是学生团队,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
3.过往已获大创项目立项的同一项目团队及内容不得重复参与申报;
4.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其它名义获得省级以上立项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不包括获得省级以上奖项奖金;
5.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有充分评估,尽量确保在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五)优先条件
1.优先支持已入驻创客空间和获得校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奖项的项目;
2.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3.优先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精准扶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4.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5.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6.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7.优先支持依托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的项目。
(六)项目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在2024年4月20日前填写:
1.《广州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4);
2.《广州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5);
3.广州商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信息汇总表(附件8)
4.经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后,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提交到所在学院创新创业负责人6教105吴老师处
5.各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项目进行择优推荐,推荐的项目按质量水平评分并按评分由高至低排序。
附件8:广州商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