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暂行)(广商学字(2018)36号)》,经过学生自主申报、班级评定小组评议、年级评定小组审核、学院评定小组评选,现将拟定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对拟推荐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9月16日—9月20日)到六教105办公室反映,并实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邮箱:727585542@qq.com
联系人:蔡俊发 15602246746
廖 琪 19842688860
具体名单见附件1(排名不分先后)
广州商学院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6日